2025年12月24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在政府公报的第142卷400D第30页、32页、36页发布通知,修订化妆品成分清单管理条例。该文件将于政府公报正式发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主要内容:(1)即用型化妆品中增加羟甲基氨基乙酸钠作为防腐剂其最大使用量为0.5%;(2)增加银锌沸石在粉底等化妆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具体内容如下所示。银锌沸石在粉底、除臭剂中最大使用量1%;邻氨基苯甲酸二甲酯在驻留类化妆品中最大使用量0.10%(请勿与防紫外线产品合用,请勿与含亚硝化剂化妆品一起使用);在其他化妆品中最大使用量0.20%;2-氢基-3,3-二苯基丙烯酸-2-乙基乙酯在防晒气雾剂中最大使用量9%;在其他防晒产品中最大使用量10%。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