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第2025-293号公告,拟修订畜产品分级详细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7月17日。主要内容:(1)修订《畜产品分级详细标准》第27条,新增鸡蛋等级标示应在包装容器上标示第24条规定的品质等级和第25条规定的重量规格,以及评定日期、鉴定机构名称等;应使用食用色素,按附录16所示,在蛋壳上标注等级鉴定确认标记;(2)新增蛋壳标注项目示例。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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