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韩国食药部以通关阶段不合格率较高为由对4家中国企业的果蔬加工品实施进口命令检查对象,检查项目为大肠杆菌。要求在进口时提交由食品专业检验机构根据《食品和药品领域检验法》第6条第3款第1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食药部部长根据该法第8条指定的海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样品采集应在检验和检查机构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命令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2025年3月28日。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
上一条:韩国修订食品等暂行标准及规格认可标准
下一条:韩国拟制定《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拟制定食品中禁止的毒品类及类似标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