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127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将食品药品安全部制定的现行《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提升至总理令,修改部分设施标准相关规定。(2)食品药品安全部以该年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调查、评价结果为基准,在食品药品安全部规定并公布的百分比以上的企业,该年可以选定为优秀企业;具体事项由食品药品安全部规定并公告。以上内容征求意见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