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车辆零部件及其组件(Certain Vehicle Par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9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9月4日作出的初裁(No.27)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台湾地区AP Auto Parts Industrial Ltd., Taoyuan City, Taiwan的调查。
上一条:外国企业对特定光谱流式细胞仪系统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下一条:美国ITC发布对智能电视的337部分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