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智能电视(Certain Smart Televisions,调查编码:337-TA-146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9月9日作出的初裁(No.38)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部分终止本案调查,具体为美国注册专利号7,840,579第2、27项权利要求。
上一条:美国ITC发布对车辆零部件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下一条:美国ITC发布对一次性及其他封闭式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ENDS)装置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