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商务部近期颁布《地理标志规则》,在2019年《商标法》框架下构建了完整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新规明确了涵盖申请、异议、撤销及无效宣告的全周期程序,并规定一个核心要求是: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缅甸本土代表。申请主体涵盖国内外法律实体(需代表特定生产者群体)及相关政府机构。同时,新规设立了使用授权程序:符合产品规范且在指定产区内活动的相关从业者,可申请授权在包装上使用官方地理标志标识。目前,该制度的官方收费标准及申请启动日期尚待公布,具体操作细则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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