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阿根廷国家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ANMAT)发布第9/2025、10/2025、11/2025、12/2025号联合决议,将清酒、稻米糠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并修订部分产品的定义及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将清酒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规定了清酒的定义,要求甲醇含量不超过300mg/100m1等,并规定了相关的标签要求,如产品经巴氏杀菌处理,标签上应在商品名称后标注“巴氏杀菌”字样等;(2)将稻米糠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规定了稻米糠的定义,物理化学成分(温度:最大10%、最大脂肪含量20%等);(3)在《阿根廷食品法典》中第675条增设米斯托尔粉、木瓜果肉粉、查纳尔粉、查纳尔果肉粉,规定了定义(100oC-105oC条件下最大含水量为10%,其中烘烤粉最大含水量为5%等),增设第775 条使用上述产品制成的糖浆的定义。同时废止《阿根廷食品法典》第十二章“饮料、水及碳酸水”第1023条;(4)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九章“粉状食品——谷物、面粉及其制品”第760条中薄饼的定义,饼干、蛋糕及类似产品(蛋糕、薄脆饼干、威化饼、香草饼干、杏仁饼等)的通用名称指由小麦粉或其他本法典许可的面粉制成的面团制成的产品。此类产品的标签应(在适用时)满足以下特殊要求:若标注为“含蛋”或“以蛋制成”,其干物质中蛋黄来源的胆固醇含量不得低于40.0mg/100g,此类产品允许通过添加许可色素增强黄色泽:含麸皮或无麸皮的脆饼干,每100g产品的合量不得超过890m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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