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07月24日,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商品(商品类别第一类,即牛肉)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当年触发标准,海关对该类产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税率为12%)。在途农产品按相关规定办理(本通知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参照2024年澳大利亚牛肉进口关税配额触发的处理规则,2025年7月24日当天启运的澳大利亚进口牛肉不属于“在途农产品”范畴,仅2025年7月23日及之前启运的产品可纳入在途范围并申请适用协定税率。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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