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泰国正式实施《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第2号)B.E.2568(2025)》(以下简称“紧急法令”),对现有数字资产监管框架进行了重大修订。该紧急法令旨在监管在泰国境外运营、但向泰国境内用户提供服务的数字资产业务,以应对网络犯罪和金融安全方面的相关问题。本次法令修订对《数字资产紧急法令 B.E.2561(2018)》第二十六条作出调整,将向泰国客户提供服务的外国数字资产服务商纳入泰国司法管辖范围。同时,第26/1条明确列出了认定外国数字资产业务在泰国境内运营的具体标准,包括:运营方的内容全部或部分以泰语展示。运营方的网站域名以“th”“ไทย”结尾,或其他与泰国相关的标识。运营方支持使用泰铢(THB)或通过泰国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运营方的服务条款明确由交易中适用泰国法律,或争议在泰国法院解决。运营商像专门面向泰国用户的服务(如网页索引)支付费用。运营商需在泰国设有实体办事处或安排人员,以提供支持服务。其他由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的特征。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外国数字资产服务商在与泰国居民开展业务时,遵守泰国相关法规,从而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和金融体系的完整性。此次紧急法令的颁布,体现了泰国政府对快速发展的数字资产业务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决心。通过将面向泰国客户的境外机构纳入监管视野,政府希望降低无监管数字资产活动所带来的欺诈、洗钱等风险。
(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