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第33号公告(关于防止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比利时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比利时输入禽及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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