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2024-15914号公告,修订酒精饮料控制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增加农民生产的传统酒精饮料定义;(2)允许生产乙醇浓度不超过18%vol.(啤酒-不超过9.5%)的自然发酵自制酒精饮料,但不得出售,只能供自己或家庭需要;(3)农民生产的传统酒精饮料应标有清晰可见的标签,标签需包含标签编号、生产者姓名、生产日期、成分和和浓度百分比等;(4)酒精产品仅允许获得产品许可的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无限期颁发。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