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海关总署对《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进行更新。以证书签发日期计,系巴方自主暂停日期,暂停受理巴西注册编号为SIF68、SIF103、SIF730、SIF922、SIF1661、SIF2014、SIF2032、SIF4017的企业自2024年7月17日起启运的输华肉类产品进口申报。综合海关总署官网此前发布的《关于防止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00号)相关内容,上述八家来自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的禽肉输华企业,其产品被禁止直接或间接进口。此外,综合口岸有关信息,来自上述工厂的禽肉产品,如果启运日期为2024年8月2日(不含当天)之前,且兽医卫生证书签发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不含当天)之前,那么须经海关查验并逐批开展新城疫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放行。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