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土耳其食品安全和控制总局发布584号公告,拟修订《食品法典-鸡蛋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9月16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A级鸡蛋应在蛋禽产蛋后28天内向消费者进行销售;(2)A级鸡蛋必须在蛋禽产蛋后10天内完成分选、贴标和包装,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处理的鸡蛋视为B级产品;(3)将鸡蛋“保质期”修订为“推荐食用日期”等。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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