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43号告示,修改《畜产品或动物性食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允许进口新西兰产牛乳类、加工乳类、发酵乳类、浓缩乳类。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上一条:韩国修订《远洋渔业发展法实施条例》
下一条:韩国修订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