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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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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出口监管措施

发布日期:2024-08-16   点击量:

欧盟最近出台了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规避对俄罗斯的出口禁令。这项措施包含在理事会第833/2014号条例第12g条中,要求在涉及某些敏感商品的合同中加入“禁止再出口到俄罗斯”条款。(1)条款目的与范围。第12g条的主要目标是遏制欧盟制裁商品通过第三国再出口到俄罗斯。虽然许多欧盟运营商已经将“禁止再出口”条款纳入其尽职调查实践,但第12g条将这种做法提升为针对特定类别敏感商品的法律要求。当中包括:航空相关物品、喷气燃料(条例附件XIXX)、枪支(条例附件XXXV以及(EU)258/2012号条例附件Ⅰ)、常见高优先级物项(条例附件XL)。(2)实施与执行。欧盟出口商在出口、销售、供应或转让相关货物时,有义务在合同中加入“禁止再出口到俄罗斯”条款。如果国家主管部门要求,他们必须做好合规证明的准备。此外,出口商必须在发现任何违反或规避本条款的行为后立即通知当局。出口商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任何未准备好在第12g条范围内的合同中纳入“禁止再出口到俄罗斯”条款的非欧盟运营商。(3)适用于现有和新合同。是否需要纳入“禁止再出口到俄罗斯”条款取决于合同的签订日期:120231219日之前签订的合同享有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至20241219日或合同到期(以先到者为准)。202511日之后,必须修改这些合同以纳入该条款。220231219日或之后签订的合同必须在2024320日之前纳入该条款。(4)地域范围和例外情况。这项义务适用于与任何非欧盟国家运营商签订的合同,但理事会第833/2014号条例附件Ⅷ中列出的合作伙伴国家除外。截至2024624日,这些伙伴国包括美国、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和冰岛。(5)充分的补救措施和建议措辞。为确保此条款的有效性,它必须包含对违约行为的充分补救措施,例如终止合同和处罚。虽然运营商可以自由选择措辞,但FAQ文件中提供了一个推荐的模板,以满足第12g条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与高风险司法管辖区运营商签订的合同。(6)公共合同的特殊考虑。如理事会第2024/1745号条例所述,与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的公共当局签订的公共合同可享受豁免。出口商必须将任何受益于这一豁免的合同告知其国家主管部门。“禁止再出口到俄罗斯”条款是欧盟切实执行制裁和防止规避出口禁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您的企业是欧盟出口商或相关企业,务必将此条款纳入相关合同并维持稳健的尽职调查框架来确保合规。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