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43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标准法规,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的成分清单中新增半胱氨酸盐酸盐,使用产品范围为淋洗类发用化妆品,最大添加量为8.63%。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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