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4-23号公告,修订食品等不当标签或广告内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1)扩大可能被认定为药品的中药名称 ,如:鹿茸补充剂、八味地黄汤等;(2)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含四氢大麻酚(THC)、大麻二酚(CBD)的食品或成分。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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