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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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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指定电动独轮车为标签控制产品

发布日期:2024-07-10   点击量:

2024年4月5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发布了一项公告,将电动独轮车指定为标签控制产品。标签控制产品必须包含一个标签,该标签要用泰语或附有泰语的外语明确说明、数字或标记,以解释标签内容。然而,标签要求不适用于为出口而制造且不在泰国销售的标签控制产品。根据第4条,标签必须以显眼的方式标记,并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和类型、注册为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注册为进口商的名称或商标、制造国、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地址、 产品尺寸、体积和重量、激光组件的技术规格、使用方法、使用或储存说明、预防性警告、禁忌等、 产品说明、手册等、制造日期(日、月、年)、泰铢和其他货币的产品价格。公告规定了标签内容的字体大小和设计要求。如果第3条和第4条中指定的标签没有完全显示,则必须将标签标记在产品包装、容器或随产品附带的任何文件或手册上。该公告将从2024年8月3日起生效。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