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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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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修订化妆品管制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02   点击量:

2024年6月19日,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理局发布2/2024号公告,修订《化妆品管制法规》。主要内容为:化妆品限制使用的成分清单中新增水杨酸等4种物质,并规定使用要求。其中,水杨酸(salicylic acid)(用作防腐剂以外用途)在淋洗类发用产品、其它化妆品(不包括身体乳液、眼影、睫毛膏、口红、非喷雾型除臭剂)和身体乳液、眼影、睫毛膏、口红、非喷雾型除臭剂中最大使用浓度分别为3%、2%和0.50%,2025年11月21日起实施;吡啶硫酮锌在驻留类发用产品、淋洗类发用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分别为0.1%、1%,2026年5月14日起实施;硅酸铵银锌铝在粉底、除臭剂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2025年5月8日起实施;酸性黄3号在非氧化性染发剂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50%,2026年5月14日起实施。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济南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