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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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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使馆认证最新要求

发布日期:2024-07-01   点击量:

黎巴嫩使馆认证最新要求如下:(1)商业文书需提供英文撰写的公司情况说明,应包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法人姓名、公司电话、传真、文件使用目的、在黎地址、电话等。(2)黎巴嫩就授权书/委托转让等协议类文件认证的规定,关于此类文件的认证需根据认证内容分别额外附上以下证明文件:1)文件内提及的双方企业代表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有英文或阿语版翻译件)。2)文件内无论哪方,若只提及企业名而未提及具体代表人名,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企业将委托的代表企业签字的人名、职位,并附上此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中黎双方公司出具的正式函件需用公司正规信头纸打印并签字盖章。3)如果文件内提及的代表人不止一名,需提供文件内提及的所有人名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需随附正规英文或阿语翻译件。(3)其他需认证的商业文件需附证明文件:其正文内提及的所有中黎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中方需有英文翻译件)或注册证明(黎方),黎方公司注册证明上若提及公司负责人名,则直接提供该负责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如黎方公司注册证明上未提及具体负责人,则该黎方公司需出具证明信,说明公司负责人以及提供该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特别说明:农业部签署的关于农药等产品的认证材料也需按以上要求办理)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