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了《陆生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条例(实施细则)》(04/2024-TT-BNNPTNT),自2024年5月16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有:(1)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有效期为60天,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有效期为180天。(2)进口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向动物卫生部门发送检疫登记文件。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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