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宣布拟废除《应符合化妆品优良制造准则之化妆品种类》,并拟修订《化妆品制造场所应符合化妆品优良制造准则之化妆品种类》。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6月11日。根据新的GMP规定,自2024年7月1日之后,中国台湾将取消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而将按照新的产品分类进行实施:(1)添加附表所列成分的防晒剂、染发剂、烫发剂、止汗剂、含过氧化物的家用牙齿美白剂或其他类型的化妆品;或添加未列入附表但欧盟、美国和日本等三个国家(地区)已公告使用规定的成分,具有防晒、染发、烫发、止汗除臭或含过氧化物的家用牙齿美白用途的化妆品,其制造场所:自2024年7月1日实施。(2)婴儿用、唇部用、眼部用和非药用牙膏、漱口水的化妆品,其制造场所:自2025年7月1日实施。(3)前两款及免办理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的固态手工香皂以外的化妆品,其制造场所:自2026年7月1日实施。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