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欧盟发布动力电池碳足迹标签实施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附件列出了《欧盟电池与废弃电池法规》[(EU)2023/1542号]第7(1)条所述电池碳足迹声明的格式和内容。本法规自在《欧盟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法规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欧盟委员会应在2024年2月18日前通过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声明,2025年2月18日前通过工业充电电池碳足迹声明(外部储能电池除外),2027年2月18日前通过LMT电池碳足迹声明,2029年2月18日前通过外部储能工业电池碳足迹声明:(1)根据第89条通过一项授权法案,对本条例进行补充,按照附件Ⅱ中列出的基本要素,确定计算和核查第一分段第(d)点所述电池碳足迹的方法;(2)制定实施法案,确定第一分段所述碳足迹声明的格式。该实施法案应根据第90(3)条所述审查程序通过。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