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葡萄酒案各利害关系方:
2020年8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由于登记参加调查的公司数量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抽样方法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于9月15日发放了倾销抽样调查问卷,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多家澳大利亚生产商提交的倾销抽样问卷答卷。
经对上述答卷进行审查,现将初步抽样结果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样方案
第一,以调查机关收到的倾销抽样问卷答卷为基础进行抽样;
第二,将提交倾销抽样调查问卷答卷的澳大利亚生产商按照其报告的出口数量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出口数量占前3位的公司作为被抽样公司。
二、初步抽样结果
拟选取以下公司作为抽样公司:
(一)富豪葡萄酒产业酒商有限公司(Treasury Wine EstatesVintners Limited);
(二)卡塞拉酒业私人有限公司(Casella Wines Pty. Limited);
(三)澳大利亚天鹅酿酒有限公司(Australia Swan Vintage PtyLtd)。
各利害关系方对上述抽样情况如有评论意见,可于本通知发放之日起7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各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调查机关将对各评论意见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抽样结果并发放倾销调查问卷。
联系电话:0086-10-65198196、65198760、8509342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