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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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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延长涉华聚酰胺薄膜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

发布日期:2022-12-28   点击量:

20221227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2-238号公告,决定将原产于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 Film, BOPA Film)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自2023114日延长至2023313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15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222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2-5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2-1)称,应韩国企业제이케이머티리얼즈 주식회사20221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721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2-9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2-1),对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2914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2-20号公告,决定自当日起对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3113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等于25微米的拉伸聚酰胺薄膜,涉及韩国税号3920.92.00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层压聚酰胺薄膜。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oef.go.kr/lw/lap/detailTbPrvntcView.do?menuNo=7050300&searchNttId1=MOSF_000000000062341&searchBbsId1=MOSFBBS_000000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