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发布公告,修订《进口食用水产品卫生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补充了水产品进一步加工的定义,即进入流通环节之前对水产品进行的任何影响其解剖学完整性的处理,包括放血、去内脏和头部、切片等,处理过程会产生废弃物和/或副产品,可能产生传播疾病的风险;(2)新增马氏白斑病等4种进口虾类水产品应检疫疾病种类;(3)修订豁免符合加工水产品检疫要求的进口产品类别等。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
(日照三同促进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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