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关于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限制提案。丹麦、德国、荷兰、挪威和瑞典于1月联合向ECHA提交了该提案。该文件涵盖了欧盟内所有PFAS的所有用途,或成为欧盟历史上最广泛的限制提案。五个成员国提出了在欧盟限制全氟辛烷磺酸的两种选择:1)全面禁止所有用途的全氟辛烷磺酸盐,该禁令将在限制通过18个月后生效;2)完全禁止,但某些使用情况将在18个月过渡期后的5至12年内获得额外的许可,以替代全氟辛烷醚的某些用途。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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