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053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进口卫生评估程序的详细标准》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明确蛋制品中可并列标示全蛋液、蛋清液、蛋黄液、全蛋粉、蛋白粉、蛋黄粉的汉字名称以便于理解。
2.将该法规的有效期修订为审查期,即自2023年7月1日起,食药部每3年(具体为每3年后的6月30日前)对本规定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采取改进等措施。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3年2月22日。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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