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泰国通过WTO对外发布TBT通报G/TBT/N/THA/694。该通知草案将空气净化器列为标签管制商品。本通知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空气净化器,即通过将空气吸入机器,利用空气过滤器、化学物质、离子或其他技术作为空气净化介质,达到过滤、净化空气或处理空气中污染物的产品。根据医疗器械和工业用空气净化器的法律,本通知草案不包括医用空气净化器。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应当适当标明文字、图形、发明或者图像,不得引起对产品本质的误解。标签还应使用泰语或外文,并附有泰语说明。本标签管制产品标签不适用于出口非在泰国销售的产品标签。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