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知,更新供人食用的粉状植物产品的进口条件,不再要求提供植物学名,因为不再适用于该情况下的进口条件。其他供人类消费的粉状植物产品进口条件没有变化。该要求自2023年4月5日起生效。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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