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2023年食品安全条例修订案。主要修订内容为:(1)规定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含IV类防腐剂的食品,但液蛋及其制品、奶酪、罐头等食品除外;(2)修订杀菌剂等定义;(3)修订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中的部分产品范围和定义,包括甲壳类、反刍动物等;(4)制订部分食品中6α-甲基强的松龙等多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该修订自2023年4月28日起生效。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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