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公告REGULATION (EU) 2023/939,正式宣布撤回对活性物质“种菌唑”(Ipconazole)的批准,本法规自公布后二十日起正式生效。种菌唑是一类三唑类杀菌剂,于2014年在欧盟获得正式批准并被广泛用于种衣剂中使用。然而按照欧盟毒性分类的标准,种菌唑被分类为生殖毒性1B类,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告和补充信息,由于其无法明确证明对人类健康暴露的可忽略性,且对鸟类具有较高的长期风险,欧盟委员会认为活性物质种菌唑(Ipconazole)不再符合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1107/2009第4(3)条第(e)(ii)点和附件II第3.6.4点规定的批准标准,并在1月份向WTO发出了通报,于本月正式发布了撤回决定。欧盟成员国需要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撤销对含有种菌唑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相应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宽限期将于2024年2月29日到期。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