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等的生产加工商、分装商或进口商,可在食品上标注盲人可使用的盲文及声音、手语影像转换用编码。食品药品安全部将为视觉、听觉残疾人制定盲文及声音、手语影像转换用编码的标示对象、标准及方法等指导方针。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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