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越南药品管理局发布第8314/OLD-MP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2-氯乙酰胺(2-chloracetamide)、苯乙烯(Styrene)等19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用成分清单;修订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防腐剂清单、防晒剂清单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至2025年5月8日。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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