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修订供人类消费的海鲜(不包括有鳍鱼类)生物安全进口条件,将原甲壳类动物(不包括对虾)的进口方案进行了修改,细化为淡水小龙虾、除淡水小龙虾和对虾外的甲壳类动物,以及其他共三种类别。上述修订旨在确保进口条件符合《2021年生物安全(有条件非违禁商品)决定》,并帮助进口商更好地了解进入澳大利亚甲壳类产品要求。该要求自2023年8月3日起生效。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肉类协会、日照三同促进会、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