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39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标示事项应使消费者易于清晰地读懂,各文字不重合,不以图片、照片等遮住文字;(2)修改过量食用含有糖醇食品时的注意事项标示要求;(3)因不恰当的标识、广告行为受到行政处分的营业者,可立即中断相关广告,修改广告事项;(4)制定产品标示的消费期限超过产品生产报告、产品生产申报及进口申报期限的行政处罚事项。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4日。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