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3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2194号条例,修订酮洛芬(ketoprofen)在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酮洛芬不适用于牛、猪、马类动物;对于禽类,酮洛芬在肉、皮肤和脂肪、肝脏、肾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单位:μg/kg)分别为10、30、10、10,不适用生产供人食用的蛋的动物。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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