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修订冷冻(冷藏)非鲑鱼鳍鱼进口条件。该修正案仅适用于以下鱼类进口:(1)去内脏的无头“平底锅”鱼,每条重量不超过450g;(2)经过盐渍、干燥或熏制过的无头和去内脏的鱼;(3)仅去头、去鳃和去内脏的鱼。进口上述冷冻鱼必须在提单上的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是在摄氏4度或以下的集装箱内运输的。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强制检查,以确保不含生物安全风险物质。该修订自2023年12月22日起生效。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