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关税局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对马国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征税。所有售价不超过500令吉的商品都将被征收10%的税率,通过陆路、海路或空运进入马国的商品都包括在内;香烟、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电子烟,以及用于吸烟的制剂则不在这项税制下征税。此外,所有在一年内向马国售出总值超过50万令吉低价值商品的外国商家须向关税局注册及纳税。
(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
上一条:《欧亚专利公约专利实施细则》的修正案及附录文件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下一条:俄罗斯针对简化EAC批准程序排除特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