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乌克兰发布通报,修订《机动车辆汽油、柴油、船用燃料和锅炉燃料要求法规》。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设定道路车辆和越野移动机械(包括内河航行船舶)、农业和林业拖拉机、休闲船所用燃料的要求;(2)取消欧3和欧4汽油和柴油的销售;(3)重新引入欧5燃油质量要求;(4)禁止销售含铅汽油。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3月22日。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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