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澳新食品标准法典-Schedule 19-污染物和天然毒素的最大限量》修订单,修订的内容包括:(1)将食用双壳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最大限量由0.2mg/kg修订为0.16mg/kg(以冈田酸含量计);(2)将食用双壳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石房蛤毒素当量)残留项目改为麻痹性贝类毒素(石哈霉素二盐酸盐当量)。
(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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