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越南药品管理局发布第589/QLD-MP 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四氟乙烯(Tetrafluoroethylene)等14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用成分清单;(2)修订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防晒剂清单,具体为新批准部分允许使用物质并规定使用要求。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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