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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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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冷冻软体动物产品的进口条件

发布日期:2024-03-20   点击量:

2024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规定了冷冻软体动物产品进口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进口冷冻软体动物产品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2)仅允许非存活(死亡)的软体动物进入;(3)海鲜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进口条件:进口的软体动物仅供人类食用;如果货物被认为不适合人类消费(出于任何原因),则不会将其转作诱饵、水产养殖饲料或动物饲料;(4)货物在装运前至少连续7天在-18℃或以下冷冻的声明,且冷冻声明必须由冷藏单位储存货物的单位出具。如果声明涉及货物所在的集装箱,则冻结声明不必包括货物的描述或其数量/体积;(5)每批货物必须采用干净的新包装,并且不得含有活昆虫、种子、土壤、泥土、粘土、动物材料(如粪便)、植物材料(如稻草、树枝、树叶、树根、树皮)和抵达澳大利亚领土之前的其他碎片。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