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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新规正式生效,黑名单中国企业的设备认证限制扩大至硬件组件

发布日期:2026-10-23   点击量:

当地时间2026年10月13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此前通过的FCC 26-50号规则正式生效。该规则于7月22日获得通过、7月23日发布,并于9月11日刊登在美国《联邦公报》,重点加强对FCC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相关设备及硬件组件的授权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线上设备销售活动。此次新规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将设备授权限制扩大至特定硬件组件、加强已获授权设备的修改管理、强化线上销售平台监管,以及调整关键基础设施定义。相关措施涉及海康威视等五家已被列入Covered List的中国企业。其中,FCC针对美国线上销售平台的监管要求适用于更广泛的电子设备销售活动,并不限于Covered List相关产品。

(1)设备授权限制扩大至特定硬件组件。根据新规,FCC将设备授权限制扩大至Covered List企业生产的特定逻辑硬件组件(logic-bearing hardware components)。其他企业如果使用Covered List列名企业生产的此类组件制造设备,也可能无法获得设备授权。具体而言,如果列名企业自行生产同类整机将被禁止获得授权,那么使用其相关组件生产的整机同样受到限制。FCC将此类组件定义为符合特定数字信号处理或射频数据处理技术标准的设备、系统、模块、子组件、集成电路及其他物理组件,主要涉及具备数字处理或数据处理功能的芯片、模块等。纯机械或无源组件,例如外壳、紧固件、电阻、普通导线和电池单体,不在此次新增限制范围内。FCC目前也没有将软件和固件组件纳入这一禁令。这项限制主要针对以具体企业为对象的Covered List列名,且相关设备本身须符合授权禁止条件。对于仅因生产地位于外国而受到限制的无人机、无人机关键组件和路由器,此次组件禁令原则上不直接适用,除非其生产企业本身也被单独列入Covered List。新规主要适用于10月13日之后提交的新设备授权申请,此前已经取得授权的设备不因新增组件限制而自动失去授权。对于10月13日前已经提交、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新规原则上不予追溯适用。但申请人此后新增、替换或变更相关逻辑硬件组件的,仍可能受到新规限制。

(2)Covered List企业修改设备须重新认证。FCC进一步收紧了Covered List企业对已获授权设备进行修改的管理要求。此前,企业对部分已获授权设备进行修改,可以使用较为简化的许可变更程序。根据新规,Covered List列名企业申请相关设备许可变更时,原则上需要重新申请设备认证,不得继续使用原有的简化修改程序。即使设备本身不属于受限制设备,只要修改申请由Covered List列名企业提出,也须重新申请设备认证。FCC同时明确,Covered List企业不得通过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这一简化的符合性评定程序完成相关设备修改。未被列入Covered List的企业通常仍可按照原有程序修改设备,但如果修改后设备成为受限制设备,就不能继续使用普通的许可变更程序。FCC通过这一规定,进一步防止企业通过修改设备或变更生产主体规避原有授权限制。此外,仅依据外国生产地纳入Covered List的设备类别,不直接适用针对列名企业的这一新增要求。FCC此前针对部分无人机、无人机关键组件及路由器批准的有限豁免也继续有效,相关设备在符合豁免条件时仍可进行特定的软件、固件或硬件修改。

(3)线上销售平台纳入监管。FCC同时扩大了设备市场销售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线上交易平台销售未经授权设备时,同样可能受到监管。这意味着,FCC将相关监管责任进一步延伸至参与设备销售的电商平台,即使平台销售的是第三方商家的产品,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设备销售合规义务。根据修订后的《美国联邦法规》第47篇第2.803条,线上平台如果在展示商品的同时参与寄售、仓储、库存管理、订单处理、包装、结算或配送等活动,即使商品由第三方商家销售,也可能被认定为参与设备销售。FCC明确,相关平台不得因商品由第三方商家提供而当然免除监管责任。新规还要求线上交易平台在销售需要FCC认证的射频设备时,按照规定展示设备认证编号(FCC ID)。平台自行销售设备,或者实际持有第三方商家所售设备时,必须展示有效且准确的FCC ID。平台未实际持有第三方设备的,则需要采取合理措施核实FCC ID的有效性,并要求商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准确。这项展示要求同样适用于未被列入Covered List的企业产品。虽然新规于10月13日生效,但FCC为线上平台展示FCC ID的要求设置了不同的合规期限。实际持有设备或取得设备所有权的平台应于2027年3月1日起执行相关要求,依赖第三方商家提供认证信息的平台则应于2027年6月1日起执行。相关展示要求也存在例外,包括新规生效前已经发布且此后未进行实质修改的商品信息、部分低交易量第三方卖家的商品信息,以及符合规定的二手设备销售。FCC此次也没有要求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展示FCC ID。

(4)调整关键基础设施定义。FCC还修改了Covered List规则中涉及的关键基础设施定义。这项修改源于海康威视美国公司、大华美国公司此前对FCC设备授权规则提起的诉讼,争议直接关系到相关企业的视频监控设备在美国市场的销售用途。根据《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19)第889(f)(3)条,海康威视、大华、海能达生产的相关视频监控和电信设备,在用于公共安全、政府设施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实体安全监控及其他国家安全用途时受到限制。FCC此前要求相关企业提交销售合规计划并取得批准,确保设备不会被销售用于上述受限制用途。否则,相关设备将无法获得新的授权。海康威视等企业在诉讼中对FCC此前扩大解释关键基础设施的做法提出异议。由于关键基础设施的实体安全监控属于法定限制用途,如果FCC将关键基础设施定义得过于宽泛,相关视频监控设备的受限销售用途也可能随之扩大。FCC此前将与16个关键基础设施部门或55项国家关键职能存在联系的系统和资产也纳入认定范围。海康威视等企业在诉讼中举例称,按照FCC此前的认定标准,普通咖啡馆、住宅公寓、二手车销售店甚至干洗店,都可能被纳入关键基础设施范围。海康威视等企业认为,这种解释扩大了法律规定的限制范围,也使企业难以确定哪些设备用途受到限制。2024年4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可了这一部分异议,认为FCC未能充分说明如此宽泛的定义具有合理性,撤销相关定义并发回重新审议。不过,法院维持了针对有关设备特定用途的授权禁令。此次新规对上述法律争议作出回应。FCC依据《美国法典》第42编第5195c(e)条重新明确,关键基础设施是指对美国至关重要的实体或虚拟系统及资产,这些系统及资产一旦丧失功能或遭到破坏,将对美国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公共卫生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新规进一步将适用范围限定于16个关键基础设施部门中用于提供55项国家关键职能的系统和资产,并删除了此前受到法院质疑的“存在联系”这一宽泛认定标准。相关系统和资产仍须符合对美国至关重要的法定条件,仅与关键基础设施部门存在一般联系,不足以被认定为关键基础设施。此次修订收紧了关键基础设施的认定条件,也回应了法院此前指出的问题。海康威视、大华、海能达等企业仍受到相关设备授权限制,但涉及关键基础设施的设备用途将按照新定义认定。此外,FCC还对设备认证及进口管理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引用和文字错误进行了修正。

(5)FCC限制逐渐扩大。FCC近年来持续扩大Covered List相关设备的认证限制。2022年,FCC首次通过针对Covered List设备的授权禁令,涉及五家中国企业。2025年,FCC进一步将特定模块化发射器及包含相关组件的设备纳入限制,并加强已获授权设备的修改管理。2025年底至2026年,FCC又陆续将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生产无人机、无人机关键组件和路由器纳入Covered List,同时针对部分设备设置豁免机制。此次生效的FCC 26-50号规则进一步扩大了设备授权及市场销售监管范围,涉及特定硬件组件、设备修改和线上交易平台。FCC还在7月23日发布的完整文件中提出了软件组件、供应链物料清单、设备授权期限等进一步监管建议,目前仍处于拟议规则阶段,后续规则变化仍值得关注。在特朗普政府第二任期,FCC在美国科技产品市场准入监管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无人机、路由器等领域,FCC通过设备授权制度实施限制,在部分产品上的监管效果比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依据13873号行政令实施的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ICTS)交易审查更加直接,也使ICTS机制在这些领域呈现相对边缘化的趋势。对于部分按外国生产地列入Covered List的设备,美国国防部和美国国土安全部还参与国家安全认定,并负责相关有条件批准。值得关注的是,FCC的设备授权限制直接获得国会通过的《2019年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和《2021年安全设备法》的支持,具有明确的专项立法授权。相较于主要依托行政令实施的ICTS机制,这种法律基础可能使相关限制更具政策延续性,虽然FCC的具体规则仍须接受司法审查,但很明显更加难以被诉讼挑战。

(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