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欧盟发布G/SPS/N/EU/965号通报:对法规(EC)No 853/2004的附件Ⅲ进行修改,明确家养有蹄类动物鲜肉冷冻前储存时限。主要内容包括:针对牛、猪、羊等家养有蹄类动物的鲜肉,草案设定了两种明确的冷冻方案,食品经营者可任选其一:方案一:如果肉在屠宰后立即在最高7℃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则必须在屠宰后6天内冷冻。方案二:如果肉在屠宰后立即在最高3C 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则必须在屠宰后14天内冷冻。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拟批准日期为2026年第四季度,拟公布日期为2026年第四季度。
(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