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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人工智能安全保障义务实施方案(草案)

发布日期:2026-08-24   点击量:

2026年7月14日,韩国通过WTO发布G/TBT/N/KOR/1366通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出台《人工智能安全保障义务实施方案(草案)》,计划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审定采纳,生效时间暂未确定。本次新规核心针对高运算量、对外商用的人工智能系统,统一行业安全标准、企业合规流程和申报要求,核心目的是防范AI安全风险、保障公民人身与权益安全,意见评议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2日。主要内容如下:(1)合规适用企业范围。本次新规涉及两类在韩经营、提供AI服务的市场主体:一是自主研发AI模型、并对外商用交付,且模型算力达到韩国规定标准的开发企业;二是接手普通低算力AI模型,通过二次修改、升级优化后,让模型算力和性能达到监管标准的相关企业。同时明确了AI算力(累计运算量)的三种通用核算办法,企业可自主选用,韩国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同意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算力数据真伪,杜绝数据虚报。(2)统一行业核心术语。1)风险:指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中,侵害人类生命、人身安全或基本权利的可能性,以及潜在损害的严重程度。2)累计运算量:指人工智能训练过程中消耗的运算总量,单位为浮点运算(FLOPs)。3)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涵盖人工智能开发、发布、运营至废弃的全部阶段。4)人工智能安全事故:因人工智能故障等问题,致使风险实际发生、或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形。5)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人工智能安全事故监测与处置责任主体权责、义务的整套管理制度。(3)全流程风险管控要求。企业需对AI模型实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整改”闭环管理,覆盖开发、上线、运营、报废全部阶段。企业需要提前排查模型漏洞、数据偏差、滥用风险等各类隐患,建立标准化排查流程;对排查出的风险,从危害程度、发生概率、影响范围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可邀请外部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核验;针对各类风险制定对应的整改缓解措施,整改完成后必须再次复核效果,全程所有工作内容、时间、方法、结果都需要书面存档,以备核查。若企业无法快速完成整改,必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安全损害。(4)强制搭建专属风险管理与事故处置体系。所有合规企业必须搭建专属AI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常态化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体系需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职责,制定AI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用户告知流程、主管部门上报流程、事后整改和损失赔偿方案;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提前预防AI故障、滥用等安全事故,实现风险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整改全链条管控。(5)细化分级申报、事故上报规则,明确时间节点。1)企业AI模型达标后,需在3个月内提交全套安全合规材料。2)若对模型进行重大修改、导致风险升高,或发现新增安全隐患,需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3)若发生AI安全事故,实行三级上报机制:24小时内提交事故快报、7日内提交初步处置报告、15日内提交完整终局报告,全面说明事故原因、损害情况、整改方案和防复发措施。海关建议:相关AI产品、模型出口企业需建立算力核算档案,通过双测算方式留存累计运算量(FLOPs)算力凭证,规避韩方算力核验争议与合规风险。对照草案风险识别、评估、缓释流程,完善书面归档体系,搭建适配事故三级上报机制,提前储备相关专家资源,满足韩方第三方评估核验要求。积极参与WTO评议及韩国立法意见征集,通过韩国国民立法平台反馈实操难点,推动简化申报流程、放宽算力核算认定标准,降低出口合规成本。

(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