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EU)2026/1546号条例,修订(EC)No 396/2005法规附件,调整苯菌灵、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在部分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条例删除附件Ⅱ、附件Ⅲ B部分内多菌灵与甲基硫菌灵相关栏目,在附件V新增三种农药管控条目,柚子、杏仁、苹果、高粱等品类三者限量统一设定为0.01mg/kg,草莓、豆蔻干籽统一设定为0.05mg/kg,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当日起第20天正式生效,相关输欧农产品出口企业需严控上述杀菌剂使用,防范口岸检出超标遭扣留风险。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