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巴西发布G/SPS/N/BRA/2507号通报:制定进口中国产龙血树幼苗和插条的植物检疫要求。制定进口中国生产的龙血树幼苗和插条(第4类)植物检疫要求的条例。如条例草案所述,托运货物必须附有由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1)进口幼苗(Mudas)。植物检疫证书:必须随附由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ONPF)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证书上必须包含以下声明:“该批货物经()号实验室官方检测,不带有Orthotospovirus impatiens necromaculae(凤仙花坏死斑病毒)和Pratylenchus neglectus(忽略短体线虫)。”(2)进口插条(Estacas)。植物检疫证书:必须随附由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ONPF)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证书上必须包含以下声明:“该批货物经()号实验室官方检测,不带有Orthotospovirus impatiens necromaculae(凤仙花坏死斑病毒)。”(3)入境检查与违规处理。入境检查:所有货物在入境时都需接受植物检疫检查,并可能被抽样送至巴西农业部官方或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分析。相关费用由进口商承担。违规处理:若检出对巴西构成检疫风险的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被销毁或退回,并通知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在此情况下,巴西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有权暂停从中国进口富贵竹的幼苗和插条,直至完成相应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ARP)审查。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8日,拟批准、公布和生效日期为2026年7月6日。
(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