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法国通报了《关于安装适用于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建造的供暖或生活热水生产设备的环境性能要求的法令》。该法令主要内容涉及如下:取消使用燃油的混合系统的可能性(修改2022年1月5日第2022-8号法令颁布的《建筑与住房法典》(CCH)第171-13条);对于新建建筑,禁止安装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79g/kWh的锅炉,这一标准与电力排放的法定限值相当;对于用于应急的系统以及连接到供热网络的技术系统,应允许其免受此标准限制。因土地或所有权的特殊负担导致无法实施此措施的建筑,也可免除此规定。该法令旨在将2024年4月24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建筑能效的(EC)2024/1275号指令的第7条和第11条转化为法律。这些条款规定,从2028年起,公共机构的建筑不得在现场消耗化石能源,而其他建筑则从2030年起不得在现场消耗化石能源。该法令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9月6日,并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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